武汉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等,将更方便实惠。昨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全市公积金政策从10月20日起作出调整,从六个方面为职工使用公积金带来利好。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职工在外地商贷购房,也可提取公积金还贷等。
【利好一】
二手房♥高可贷额度从40万提高到60万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职工购买二手房♥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限首次使用公积金的房子。
不过,并非所有申请职工都可以贷足60万元。根据规定,二手房(首套)公积金♥高贷款比例为: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21?30年(含30年)以内,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职工实际贷款额度按二手房贷款♥高限额”、“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对应的贷款比例”、“按还款能力确定的可偿还贷款额”三项标准取低值确定。二手房♥高贷款年限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65岁,女职工60岁。
【解析】
主城区买二手房♥得实惠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对很多市民来说是重大利好。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根据武汉市房管部门的数据,6月份,武汉主城区二手房成交均价只比新房低200元/平方米,职工买一套二手房,动辄需要贷款四五十万元。而原先公积金的40万元限额标准不够用。
从公平性看,2010年,武汉市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但二手房当时未做调整,此次调整,也是出于公平考虑。另外,使用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多属于刚性需求,此次调整也是支持刚需购房。
王先生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70万元的房子,房龄8年,按房龄确定的贷款比例是70万元的70%,即49万元;王先生夫妻缴存公积金计算的贷款♥高额度是45万元;二手房♥高可贷60万元,三个标准取♥低,王先生♥高可贷45万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缴存额度较高、房龄新、房屋总价高的购房者,是可以贷到60万元的。
【利好二】
在外地用商贷买房可提取公积金还贷
此次新政,将职工提取公积金的范围变广,并取消了部分限制条件。其中,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武汉市区以外的自住房的,可以提取在武汉市缴存的公积金,用于偿还该房屋的商业贷款。而根据之前的武汉公积金提取规定,职工只能在本市买房时,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里的公积金偿还商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职工申请提取的额度和次数并不变,只是使用范围更广了。比如有些职工之前觉得武汉市区房价高或者老家在外地,于是在外地城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房子,现在,就可以将自己在武汉市缴存的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偿还商贷,减轻贷款压力。又比如,一些大型在汉单位职工、铁路职工、高校职工,一些外地转移过来的企业职工,希望在原居住地买房、公积金在武汉缴存,就可以在外地用商业贷款买房,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
【解析】
每三年提取一次还贷
根据规定,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抵押银行盖章);借款、抵押合同;缴存银行出具的职工个人信用报告(缴存银行盖章)、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三年银行还款流水明细;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据介绍,根据之前的规定,职工每三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偿还商贷,提取的额度就是过去三年的商贷本息还款总额,只是以前只能用于偿还本市购房的商贷,今后可以偿还外地商贷了。
【利好三】
买二手房后可立即提取公积金
新政规定,缴存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两证”后,就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里的公积金了。
根据之前的规定,职工购买二手房的,需要“两证”办理满6个月后方能提取;此次新政规定“凡缴存职工或配偶购买自住住房为二手房的,‘两证’办理后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该项规定提高了缴存职工资金使用率,缓解了职工购房后的“燃眉之急”。
职工购买二手房的,可以凭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契税发票,办理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每三年提取一次,累计提取的总金额不超过完税契税发票上计税房价的70%。除了“两证”和契税发票,以电子转账方式缴纳契税的,需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单位盖章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利好四】
销户提取10万以上可就近到银行办理
新规将“提取10万元以上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调整为:缴存职工销户(职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的除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不再办理审核,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简化办事流程,方便职工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按照以前的规定,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10万元的,一律到分中心审批。像协和医院、同济医院、武汉工业学院等在汉口单位的职工,就需要跨江到武昌中南路的高校分中心办理审批。
公积金中心优化服务,将审批权限委托给各缴存银行网点,让退休职工可以就近到银行网点办理,而不必跑到中南路的高校分中心办理,“一站式”就可办理,省时省事。
据了解,不涉及销户提取范围的业务,仍旧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分支机构办理。
【利好五】
简化提取配偶公积金手续
此次新政取消了“职工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需提交户口簿”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地在汉从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户口簿”等限制性规定,简化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简化后,提取配偶账户公积金的,不再需要同时提供结婚证、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样,外地在汉从业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等,不需要提供户口簿了。
增加重病提取对象
根据原来规定,缴存职工、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此次新规,提取对象增加了缴存职工父母及配偶父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将重病提取服务对象扩大到职工及配偶父母后,可♥大限度为职工排忧解难。办理该业务需提供的材料主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住院专用收据、单位及街道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户口簿、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将重病提取服务对象扩大到职工及配偶父母后,可♥大限度为职工排忧解难。办理该业务需提供的材料主要有: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医保部门年审的重症病历、住院专用收据、单位及街道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本人及配偶的结婚证、户口簿、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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